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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索 号 :800100 / 23599 主题分类 :应用法学 / 法律适用
    发布机构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 CHONGQING MIAOZHU LAW FIRM 成文日期 :2018-03-15
    信息标题 :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怎样处理?
    引 证 数 :0034 次 有 效 性 :有效
    主 题 词 :收到上级法院
    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怎样处理?
    WWW.CQLSW.NET   2018-03-15   信息来源: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汇编   编著: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

    一、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怎样处理

    1、人民法院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二、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

    在这方面,对管辖权的归属没有任何疑问和争议,但这种明确的管辖权不能行使,原因如下:

    (1)事实原因: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客观事实,法院实际上不能行使其职能;

    (2)法律原因:某些事实的存在符合法律规定,这使得主管法院在法律上无法审理或继续审理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法院制定规则,法院工作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不适合审判等等。

    2、法院间管辖权争端

    如果下级法院对特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则应相互协商。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向共同的上级法院报告,上级法院应以指定的形式解决冲突或争议。从实际的角度来看,主要存在这样的情况:

    (1)积极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认为他们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它们是负面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认为他们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它应被其他法院接受。

    人民法院收到上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后,如果公诉案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声明:上述部分信息系依据法学专业资料整理汇编,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专业信息,并不代表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赞同其观点、证实及描述,或对其真实性、合法性、适当性负责,亦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或者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如涉及具体案件委托或法律事务代理,请通过我们律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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