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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索 号 :800100 / 25295 主题分类 :应用法学 / 法律适用
    发布机构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 CHONGQING MIAOZHU LAW FIRM 成文日期 :2018-03-30
    信息标题 :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办?
    引 证 数 :002 次 有 效 性 :有效
    主 题 词 :假释期间
    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办?
    WWW.CQLSW.NET   2018-03-30   信息来源: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汇编   编著: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办?

    律师解答

    1、假释期间犯新罪的处理办法:法院应当立即裁定撤销对该犯罪分子的假释,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声明:上述部分信息系依据法学专业资料整理汇编,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专业信息,并不代表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赞同其观点、证实及描述,或对其真实性、合法性、适当性负责,亦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或者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如涉及具体案件委托或法律事务代理,请通过我们律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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