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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男子因女友证言坐20年冤狱 拒绝劳改减刑

    WWW.CQLSW.NET   2015-08-28   信息来源:新京报   作者:范春旭
    核心提示:贵州省高院在铜仁监狱宣判,20年前一审法院判决杨明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杨明无罪。等在监狱外的杨家四代20多口人,一阵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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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释放后,杨明和母亲到贵阳亲戚家暂住。 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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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狱前的杨明,还是个腰板挺直的小伙子。

    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

    8月11日早上9点多,贵州省高院在铜仁监狱宣判,20年前一审法院判决杨明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杨明无罪。等在监狱外的杨家四代20多口人,一阵欢呼。

    他扔掉了监狱里的被褥和衣物。带出来的是最近半年写的申诉材料,装了两编织袋,一份不落。

    他衣袋里装着和家人的照片。在监狱里,天气好时,他就把照片拿出来晒晒,因为潮湿的侵袭,还是让照片因发霉而斑驳。

    照片都拍摄在20年前。那时候,他是个腰板挺直的小伙子,头发浓密,齐刘海,两侧的头发有些长,盖住了耳廓,带着书生气。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老年人模样。皮肤粗糙黝黑,头发花白。

    出来后的第四天,他就51岁了。

    回家

    进家门前先迈火盆

    他还不习惯家里的舒软的床垫,“太舒服了,就像和后背不贴合一样。”20年,他睡惯了木板和水泥地。

    为了迎接杨明回家,家人做了一番准备。被褥换成了绣着龙凤的大红色,临街的一楼门脸贴起了红纸黑字的宽大对子。他们还特意借来一辆红色轿车去铜仁监狱接他。

    杨明在宾馆洗了澡,换上家人带来的红色T恤。他与母亲还有女儿,坐在车队打头的红色轿车里。他始终握着母亲和女儿的手。

    家让他感到陌生了。以前繁华的天柱县南门路已是一条老街,20年前,他家那座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四层小楼,在不断崛起的高楼中,显得陈旧破败。

    走进家门前,他迈过一个火盆,寓意20年的牢狱生活彻底留在身后。

    突然的改变让他感到很疲惫。连着几天,一到七八点,他就上床睡觉了。他还不习惯家里的舒软的床垫,“太舒服了,就像和后背不贴合一样。”20年,他睡惯了木板和水泥地。

    他背有些驼,走路时很少抬头。有人打招呼时,他赶紧点头哈腰,却不太去直视对方的眼睛。他的眼神中始终有种不敢放松的警惕。

    每隔十几分钟,他都会从裤兜里掏出手绢,擦去嘴角流出的口水。他说这是当年被刑讯逼供后留下的毛病。

    他原以为自己不会哭。可出来后,发现根本做不到。就像有个开关控制眼泪一样,说到在监狱的苦闷和绝望,开关自动打开了。

    8月15日,他51岁的生日,他没让家人买蛋糕,“没那个心情。”街坊们纷纷道贺,他却还是高兴不起来。

    他想像20年前一样,可他清楚,命运不能复返。

    案发

    被锁定为唯一嫌疑人

    专案组推理,杨明犯罪的动机是情杀为主,但也不排除财杀。

    一切缘自20年前的一起命案。

    那个时候,他曾经有着不错的生活。他毕业于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不到30岁当上了天柱县火电厂的车间主任,中上等收入。家里很早就盖起四层小楼,1995年前,这在当地还不多见。

    1994年底,他在自家一楼开了间卡拉OK。卡拉OK厅不大,20多平米,他和小他7岁的妹妹杨孟贞一起看店。这是天柱县的第二家卡拉OK厅。当时用的是磁带,唱完了,要用铅笔把带子卷回去。每天下午六七点钟营业,一直到后半夜一两点钟打烊,一天能收入百八十块。

    对杨明来说,当时生活中唯一不足的可能是感情生活。大约1993年,杨明的妻子离家出走再也未归,留下3岁的女儿。

    1995年1月,杨明和当地人杨雪梅确立了恋爱关系。

    命运的转换在一个多月后到来。

    杨明清晰记得,1995年2月18日,他出门给妹妹修手表,看到屋后的荷花塘围了许多人,从远处能看到相机不停拍照的闪光。人们说是发现了一具尸体,“当时人太多,我就没再围观。”

    尸体发现后的第二天,凤城镇派出所警员找到他,问了些他和当地一名女子王家凤的情况。

    杨明说,当时他还没把这次问讯和发现尸体联系在一起。他和王家凤曾有过来往,但没有发展为男女朋友。他曾向王家凤借了1600块钱,还托过她从广东带卡拉OK的磁带。街坊们的议论,让杨明知道,死者正是王家凤。尸检显示王是被他人卡脖子窒息死亡。

    没有征兆的,关于杨明杀死王家凤的传言开始散播,一位街坊回忆,有人和杨明半开玩笑,“都说你杀了王家凤。”杨明就呵呵一笑。

    发现王家凤尸体一个多月后,3月28日下午7点多,警察再次来到杨家,带走了他和妹妹杨孟贞。杨孟贞记得当时卡拉OK刚营业不到一个小时,收入了40块钱。

    晚上大约十点多,杨孟贞的问讯结束,在公安局门口等杨明时,一名刑警告诉她:“不用等了,你哥暂时回不去了。”

    杨明回忆,对他的审讯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每两三个小时提审一次,不分昼夜。

    他记忆中的审讯的情形通常是,他跪在地上,五花大绑,双手背在身后。刑侦警察的圆头皮鞋,踢在他的前胸后背。

    根据案卷材料中的警方问讯笔录,在审问杨明之前,警方从王家凤父母处了解到,女儿生前与杨明要好。199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多,女儿从家里出门说是去找杨明,此后就失踪了。警方还发现了王家凤生前的一本日记,记录了她和杨明从热恋到感情破裂。

    杨明并不认同曾和王家凤有过恋人关系。但他在向警方供述时,承认和王发生过几次关系,是在朋友家里。

    案卷材料中,由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出具的《关于2.18荷花塘女尸案的破案报告》中提及,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根据王家凤家人和这本日记提供的线索进一步侦查,发现杨明屋后的厕所距抛尸点仅21.94米。而杨家厕所后门的一根木棒上有荷花塘泥土。杨明的疑点在上升。警方也由此锁定杨明是唯一的嫌疑人。专案组推理,杨明犯罪的动机是情杀为主,但也不排除财杀。

    杨明始终未做有罪供述,1995年8月28日,杨明被逮捕。1996年9月13日,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明故意杀人。起诉书中写道:王家凤得知杨明与杨雪梅相恋后,1月21日到杨明家与其争吵,次日凌晨一时许杨明将王家凤扼死,并抛尸屋后荷花塘。

    判决

    女友证言成为关键证据

    “当时只判了死缓,很明显这是留有余地的判决。”

    实际上,让杨明最终深陷牢狱之灾的,是当时他女友杨雪梅的证言。

    1995年4月4日,杨雪梅因涉嫌杀人被刑事拘留,9天后,又因涉嫌赌博收审。直到5月23日杨雪梅被释放。

    杨雪梅被拘押期间共作出四份供述,均和她涉嫌杀人以及赌博无关,而是关于杨明涉嫌杀人。杨雪梅直到第四次提审,才作出指向杨明涉嫌杀人的供述。

    按开庭时公诉机关宣读的证词,1月21日晚,她留宿杨明家,睡在三楼,次日凌晨大约2点,听到一楼的卡拉OK厅有音乐声,还有女人吵架的声音。她听到“嗯,嗯”的呻吟声。后来上楼睡觉的杨明告诉她是同王家凤吵架。杨雪梅称第二天发现杨明脸上有三道抓痕。

    此时已被羁押的杨明并不知道女友也被刑事拘留,更不知道女友在警局做出的供述。直到一审开庭,他和律师还对无罪判决充满信心。听到检方陈述杨雪梅的证词时,他呆住了。“完全出乎意料!”杨明说,他在庭上大喊:“她在说谎。”“简直一派胡言,想不通她为何这么说!”回到看守所,他还气得直哆嗦。“当时恨死她了。”

    “我当时就申请让杨雪梅出庭,现场对质。”杨明说,他的家人也书面申请证人出庭,但都未能如愿。

    杨明的一审辩护律师杨敏为杨明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指控杨明杀人很荒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比如按警方的认定,王家凤已在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但却有多名证人证明曾在此后的1月23日及26日在舞厅等地见过被害人。即使对于关键证人杨雪梅的供述,不能排除其被威胁及引诱作证的可能性,她的证言合法性存疑。

    杨敏曾和另外两名律师进行现场模拟。当时天气寒冷,门窗关闭,在杨明家三楼根本无法听见一楼的打闹声。

    1996年11月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黔东南州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1996年12月10日,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黔东南州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8年3月2日,贵州高院裁定驳回杨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杨明说,当法官把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宣读给他时,他情绪一下子失控,“我没罪,你们凭什么判我死缓?”

    他的举动让一名法官不知所措,“还从来没人敢和我们拍桌子。”

    杨明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官没有办法,收走了判决书。怕场面再度失控,两名警察把他架回了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他一下子瘫坐到地上。“那时绝望到已经哭不出声来了。”就坐在黑暗里,默默地流眼泪。

    天柱县公安局法制办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杨明案发生时,指导公检法机关办案的还是1979年的《刑法》。“当时的背景是疑罪从轻、从有。”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才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而杨明正好赶在新旧刑法交替之时。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确作出了补充侦查的决定,可是公安实在收集不到新的证据了。“当时只判了死缓,很明显这是留有余地的判决。”

    服刑

    “减刑是对我的侮辱”

    狱警拿他训诫其他不听话写申诉的犯人:“你看杨明,快20年了,有什么用?”

    杨明不服判决。在监狱,他拒绝劳动改造,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申诉上。

    监狱里有几条生产线,做丝锥、齿轮等零件。劳动的好,会得到加分、减刑的奖励。

    “我要写申诉,没空。”拒绝劳动改造的后果,是除了一次被关进几个人同住同吃的狭小牢房,不能出去活动外,他很少遭受惩罚,更没有被减分。杨明后来慢慢明白,“很多狱警都知道我的事,他们同情我,所以对我比较宽容。”

    他不停地写申诉。从看守所写到监狱,每天至少6个小时。写到手麻得不听使唤,方块字成了无法辨认的线条条。

    如果手不受伤,他可以写得更快。杨明说,他的右手留下了刑讯时的伤。字写多了,手指吃劲,牵着整个胳膊疼。他要不时地甩胳膊缓解疼痛。

    申诉材料的每页信纸上,他都用大拇指按下两个清晰的红手印。

    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相关机构等寄出了反映冤情的控告信,他记得很清楚,一共寄了625份。他也向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媒体发出求助信。

    他直接写信给有关领导,后来这些官员中很多人都落马了。杨明忍不住乐起来,他描述如何满怀虔诚地写给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的周本顺,“亲爱的周秘书长……”“谁知道后来也落马了,”他叹息起来。

    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申诉材料转一圈,又回到原点。

    他记得监狱里的信箱,等管理人员去开锁取信时,锁锈住,不得不用棍子撬开,犯人们塞在里面的待寄的信落了厚厚的灰。很多时候,申诉材料发不出去。

    杨明一次次跑去问有没有回执,管教人员用一个字回复他:滚。

    他成了监狱里的反面教材。狱警拿他训诫其他不听话写申诉的犯人:“你看杨明,快20年了,有什么用?”

    杨明还拒绝减刑,拒绝死缓减刑为无期。有人问他,不怕死吗?“不怕,绝对不怕。”

    杨明说,“从头到尾,都自信。有理走天下。”

    监狱管理局的一位干部多次找杨明谈话。这位干部告诉杨明,即便他不争取积极表现减分,也可以考虑给他减刑。

    杨明一口回绝:我没罪,谈何减刑?减刑是对我的侮辱。

    监狱最后还是给杨明减了刑,从死缓减到无期。

    潮湿的环境下,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他开始跑步。在监区外,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场地,他一天跑30多圈。

    杨明说,在监狱里,人的机能是会慢慢衰退的,比如记忆力。很多人没事做,就只能数蚊子,还有身上的包。

    夏天的牢房是被蚊子包围的,每天身上都咬出百余个大包。他甚至学会了辨识监狱里的蚊子和外面的蚊子的区别。监狱里的蚊子,从远处飞来时,突然加速向人进攻,不像外面的蚊子,嗡嗡嘤嘤地着陆到皮肤上,让人很难察觉到。

    在狱中,杨明听到了最好的消息,也等到过最坏的消息。女儿考上大学,父亲去世。他说,没有最绝望的时候,每一天都是绝望的。

    转机

    “要么死在牢里,要么清白出来”

    “20年了,他自己从没有放弃,一直不认罪,一直在申诉,这让我们很震撼,也坚定了他无罪的信心。”

    转机还是来了。

    2013年初,北京律师张磊和贵州律师王宗跃接手了杨明的申诉案。

    张磊说,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此案存在严重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只凭一个证人的间接证据定罪,而且是在证人处于关押的情况下作出的证言。但这样的关键证人最后却没有出庭。”

    张磊说,让他下决心代理这起案件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杨明的决心。“20年了,他自己从没有放弃,一直不认罪,一直在申诉,这让我们很震撼,也坚定了他无罪的信心。”

    张磊对一次会见杨明时的情景记忆深刻,那天一整天都在下着很大的雨。在监狱办公室里,杨明习惯性地低着头说,我没有杀死她,我是无罪的,我要申诉,要么我无罪走出这里,要么我宁愿死在这里。

    2014年10月,贵州省检察院启动复查“杨明故意杀人案”。2015年4月13日, 贵州省检察院发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该院以“生效判决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向贵州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8月11日,贵州高院再审判定,杨明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杨明无罪。

    杨明的无罪释放,令杨家欢欣鼓舞。而被害人王家凤的家人则感到愤懑。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疑罪从无”。

    王家凤的父母和哥哥均已去世,今年6月11日,杨明故意杀人案再审第一次开庭,王家凤的姐姐出庭。

    在法庭上,她大声质问法官,“不是他还能有谁?”

    8月11日,王家凤的弟弟王家军,听到了杨家接杨明回家的鞭炮声。这让他很不满,认为杨家大张旗鼓。他认同当年办案的一位周姓警官的说法,这名警官也听说杨明将无罪释放。“他很确定地和我说,凶手就是杨明。”

    “我们就是要一个真凶,”王家军说,“如果他不是,那凶手是谁呢?”

    指证自己杀人的恋人杨雪梅,在杨明入狱两年后死于一场意外,在广东打工期间坠楼。“我一开始挺恨她的,但知道她去世的消息,我的仇恨逐渐消解。她当时被无故关押了50多天,估计也吃了不少苦,身不由己吧。”

    将来

    “一切从头来”

    对于自己曾经遭受的刑讯逼供,他说一定要追究下去。“我一定要找到这些人”。

    从监狱出来后,相关部门找到杨明说要给他恢复在火电厂的工作。但他没心思考虑这些,他和母亲暂时住到了贵阳的亲戚家。

    他参加了两次小范围的同学聚会,他尽量不去聊收入、房子这些话题。“同学们也怕我尴尬,都不提这个。”杨明说,大家都只谈孩子、老人。可他还是明显感到了落差。同学们都有自己的车,有的还是奔驰、宝马。“坐在车里真舒服啊,”他感叹,随即又开始失落。“我不是嫉妒,但想想自己啥都没有,越想越凄凉。”

    同学特意载着他在贵阳市区转了一圈,高楼间一条条繁华的商业街,让他不住感叹,“发展太快了,和上学那会儿完全不一样了。”

    同学邀请他去家里坐坐,他客气地婉拒了。同学们都在市区有房子,有的不止一套房了。他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家。那座四层的小楼,在他入狱后,不得不卖出去一半,维持给他申诉的花费。房子年久失修,屋子潮湿发霉。

    入狱后,他在三层的卧室摆设还保持着原样,家具都是20多年前结婚时置办的。只有过年时,母亲周德英会把家人召集到这间屋子,一起坐着,看电视里的春晚。老人认为这是对身处监狱的儿子的一种怀念。

    回来后他发现很多东西都是以前没见过的,比如电梯。他搞不清楚怎么按楼层数字,经常坐错。他看到女儿上网,感到很稀奇,“这个看着挺好,我要学。”

    女儿帮他注册了微信,他在介绍里写道:“一切从头来”。

    对于申请国家赔偿,他没有什么想法。“你说赔多少能换回我20年里失去的?”

    具体的打算呢?他说不清楚,51岁了,做什么都晚了,身体也早不如前,他感到迷茫。

    “在里面待太久了,先出去转转吧。”他很想去北京、上海和香港。那里曾是他梦想生活的地方。8月27日,他去社区警务点提交了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他说等办好了身份证,就动身。

    一个人静下来,他总是想监狱里的事。恨自己的20年就这样没有了。

    对于自己曾经遭受的刑讯逼供,他说一定要追究下去。

    “我一定要找到这些人”。

    想了一会儿,他说,我要从长计议。

    □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贵州贵阳、黔东南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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