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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今年是国际“三八”妇女节100周年,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及家庭暴力受害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渝中区法院发出了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在一起离婚案件中遭受男方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给予保护,禁止施暴方继续殴打、威胁受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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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法院“反家庭暴力”案件新闻通报会现场
今年是国际“三八”妇女节100周年,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及家庭暴力受害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渝中区法院发出了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在一起离婚案件中遭受男方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给予保护,禁止施暴方继续殴打、威胁受害人。
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渝中区法院随即召开“反家庭暴力案件”新闻通报会,邀请了重庆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会上,该院分管副院长谭国贞首先介绍了自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以来,该院试点工作的概况、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2008年5月至今,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该院的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针对媒体关注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问题,谭院长向记者们介绍了两例案件的回访情况,该两起离婚案件因存在针对身体的家庭暴力,该院曾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其中一件调解和好,一件判决不准予离婚。事隔一年后,经承办法官回访当事人,发现施暴方均未再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夫妻关系得到较大改善,目前夫妻感情良好。
该院的试点工作亦取得了法学专家的肯定,当日,西南政法大学朱凡教授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在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向媒体公众通报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借助媒体这个平台宣传“反对制止家庭暴力”的理念,改变“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呼吁仍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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