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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报道中称: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使用地沟油,被责令停业整顿”。身为律师的王浩公爱吃火锅,也曾是这家店的顾客。他认为,这家店生产、使用地沟油,危害了社会公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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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上看到自己常去就餐的一家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停业整顿”,西安律师王浩公一纸诉状,将火锅店经营者和涉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31日,此案在雁塔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2010年3月21日,报纸上的一条新闻让律师王浩公吃惊不小。报道中称: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使用地沟油,被责令停业整顿”。身为律师的王浩公爱吃火锅,也曾是这家店的顾客。他认为,这家店生产、使用地沟油,危害了社会公众身体健康。
王浩公于今年4月向雁塔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原雁塔区胖妈烂火锅店个体经营户何某,以及重庆胖妈烂火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被告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王浩公同时表示赔偿金将捐献给国家用于建立肠癌、胃癌等受害群体基本治疗基金。
由于“火锅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律师索赔百万”两件事均在当时引起市民关注,昨日,得知此案开庭审理,省市多家媒体记者赶去采访。上午8时30分,雁塔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记者们一直在法庭外等候。
上午11时5分,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后,法官宣布休庭。
原告王浩公说,庭审焦点在于被告是否生产使用地沟油。由于行政处罚书等重要证据需要法庭调取,所以很多事实部分需等法庭查实。此外,因被告委托代理人提请,第二被告当庭变更为成都市锦琴园重庆胖妈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判多少都不重要,主要是要让公众知道危害,配合政府打击生产、使用地沟油的不法商家。”王浩公说。
昨日的庭审,两被告都由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方认为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代理人李律师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权威机关查出被告使用地沟油。同时,李律师表示,他们之前和原告有过很好的沟通,愿意“和平解决”,但“和平解决并不意味着赔钱”,现在一切都等法庭核实、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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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0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南郊“重庆胖妈烂火锅”店检查时,看见操作间搁置的两个铁桶上架着小漏桶,把吃过的油碗底料及锅底料的废油滤出来。该店张姓经理解释,滤出的锅底油要运送到成都总店处理,再从那里运回加工好的底料。执法人员从一张入库单上发现,西安店将泔水油回收运到成都后,成都供料方收钱时减去了西安送去的“老油”的成本价格,即涉嫌回收泔水油二次利用。
据四川媒体报道,西安店被曝光后,成都的重庆胖妈烂火锅总店总经理表示:此事属西安加盟店违规,跟其他店没有关系,现在他们已经解除了加盟合约,并派人到西安直接管理。 (记者薛雯 实习生任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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