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巧琴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务所 律师
一、私人充电桩安装之乱象
最近,笔者居住的小区发生了多起因住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所引发的邻里纠纷。笔者的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因此在物业管理、小区配套设施等方面相对较落后,再加上缺乏对充电桩安装等相关事宜的具体规定,因此,小区住户在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之后需安装充电桩时,往往采用自行安装的方式。整个安装过程既未取得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的允许,也未见到相关供电部门对充电桩的安装进行审核或检查,而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其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本身也并不规范,所以引起了邻里的极大不满和对安全隐患的担忧。
无独有偶,笔者一位朋友最近在充电桩安装方面,也遇到了问题。他居住的是2010年后新建成的小区,虽然物业方面有相关规定,朋友也按规定备齐了相关手续,但却在供电部门的环节上遇到问题,由于小区车库的电容量有限,因此他的充电桩至今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上述两个例子,只是海量私人充电桩中的冰山一角。截至2018年7月,上海市级平台接入的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高达48家,已接入全市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共计6141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1337个,专用充电桩30074个。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统计,全市已有私人充电桩103100个。全市充换电设施共计164500个,新能源车数量约18.6万辆,全市车桩比约1.1:1。
二、乱象背后的巨大隐患
相对于公共充电桩或专用充电桩,私人充电桩安装过程的透明性较低,对于整个安装过程也无监管细则。因此,在私人充电桩乱象背后的,是巨大的隐患。
1、安全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上半年截止到6月份,国内外共发生电动汽车起火事故10起,发生事故车辆涉及特斯拉、野马、江铃、众泰等品牌,从起火原因来看,因充电导致的起火事故共5起,占比50%之多,成为起火事故的第一诱因。
见微知著,私人充电桩乱象背后的众多隐患中,安全隐患无疑是排在首位的重中之重。私人充电桩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以下几个环节:
(1)安装位置
目前很多私人充电桩的安装位置是由新能源车主自行确定的。基于车主的立场,一般都会选择距离自家较近,且比较空旷便于停车的位置安装。但是,这一安装位置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进行评估的话,是否合适,需打问号。
由于充电桩是带电设备,因此需要其安装的半径(包括地下和地上)内,没有诸如天然气管道、油气输送管线等高危设施,同时还需要避开高压和低压的供电线路、光纤链路等等。充电桩还应避免安装在诸如堆场、仓库等场所的附近。
总之,充电桩的安装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的因素,防止因充电桩起火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带来更加严重的次生灾害。
(2)安装方式
为了安装方便,降低安装充电桩时的施工难度,因此很多私人充电桩都采取在绿化或泥地上挖坑下埋立柱的方式进行安装,或者直接在路灯的灯杆上进行抱杆安装。但是,这些方式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泥地安装,由于其坚固程度不足,容易造成充电桩倾倒或者损毁。从工程施工的安全角度来看,采用混凝土浇筑地基的方式可能更为合适。
抱杆安装,如果未对安装细节进行设计,并对路灯的灯杆的承重进行计算,很容易造成充电桩配电箱的下滑和坠地。
(3)供电方式和走线
笔者小区内安装的私人充电桩,均未对充电桩的供电方式和走线进行专业的设计或规划。
比较常见的就是从家里的电表中引出一路220V的供电线路,然后通过PVC穿线管(穿线管埋在充电桩所在区域绿化的泥土之下)与充电桩的配电箱连接。这种供电方式和走线所存在的隐患包括:
电表容量隐患: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时的电流和功耗较大,因此住户原有电表的容量是否满足其充电的技术参数要求是存在疑问的;
线材隐患:充电时电流较大,因此应使用铜质好、截面大的大电流电缆,但在实际施工时,所选用的线材质量层次不齐,有引起线缆过热并引发电气火灾的隐患存在;
接线操作隐患:目前从事充电桩安装的,均为新能源汽车厂家派遣的工作人员。这类人员是否有相关安装资质,其接线操作(例如电缆端子的制作等等)是否合规,存在较大疑问;
走线隐患:诸如PVC管埋地走线,对于PVC管的管径、走线的方式、接地要求、埋管的深度以及标识的设立,国家均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要求。然而在目前的私人充电桩的安装过程中,几乎上述每个环节都存在问题。
(4)充电桩本身的质量问题和强制认证问题
私人充电桩,其电气材料,特别是在辅材上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往往选用的是价格较低的产品。然而,国家对于电气产品/系统,有着强制性的安全要求,特别是这类在户外安装的带电设备,更有着严格的安全要求。但事实上,很少有私人充电桩的电气用料能达到相关的标准,更不用说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了。
(5)年检和日常维护保养
充电桩这类电气设备,需要通过日常的维护保养来确保其自身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需要在每次维护保养中,对可能出现的电气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目前私人充电桩在安装完成后,即交付给用户。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少会考虑充电桩的维护保养问题,因此这些充电桩基本在安装完成后,就进入无保养的状态。
此外,也缺乏相关部门对充电桩进行强制性年检(与车辆的年检类似),以保证充电桩的性能和安全。
(6) 安全事故后的责任划定问题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由此看来,承担责任的主体法律层面已有定论。但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者作为消费者,充电桩是其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具体如何维修、更新及养护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而言,是否能够承担,具体如何承担,应当承担到何种程度呢?
若因充电桩发生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引发次生灾害,例如引起公共设施的火灾、煤气管道的爆燃等等,这类重特大事故的责任又该如何界定?作为小区的管理方、作为充电设施的生产方、充电设备的安装方等果真能置身事外?
2、物业管理与相邻关系
笔者了解到,充电桩的安装主要涉及车主、物业管理企业、供电公司三方。其中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不容小觑,其是连结车主与供电公司的桥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小区内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及登记报备等事项能够有相关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不多见。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附件方式罗列了住宅小区私人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流程,流程中对于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相应要求,业主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但实践中,尤其老式小区,因其建立之初就无停车场地规划,后因住户对于车位迫切要求而对小区进行改造后才能满足部分住户的车位需求,该些车位既无产权,也很难固定,再加之小区本身电力负荷、配套设施陈旧等原因,让物业服务企业就住户对于充电桩的安装申请顾虑重重也在情理之中。
即便某些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的充电设施安装有相关规定,也大多流于字里行间的形式,鲜见物业服务企业能会同电力企业、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方面的可行性勘察。加之若批准充电设施安装申请后,后期的巡检维护更是加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供电公司要求用户明确车位产权旨在确认车位用途和物权,避免安装后业主间的纠纷。《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实践中,很多新能源车主并非车位产权所有人,甚至某些小区也不具备一定配比的固定车位,从物业权属的角度,物业管理企业无权替代全体业主同意某位业主在共用部位安装充电设施。另外从消防安全的角度,物业管理企业无法证明小区的电容余量足以承担今后足够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仅是物业管理与相邻关系的处理便暴露了私人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安装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实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切实将实操落地,还需进一步细则的推出。
三、新能源汽车私人充电桩管理的现状及法律思考
近年来,由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扶持力度不断加强,使得消费者对其接受程度大幅提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新能源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大关,形成跨越式增长,而对于随之而来的“充电”这一刚性需求,相关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各省市也就各地实际情况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笔者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为例,简要罗列住宅小区私人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流程。住宅小区私人用户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流程应包括达成购车意向、用电申请、建设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等五个阶段。
1、达成购车意向
(一)由业主与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达成初步购车意向。
(二)业主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2、用电申请
(一)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持购车意向协议、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充电桩安装登记证明文件向所在区(县)电力企业提出用电申请。
(二)电力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察。
3、建设施工
对于具有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为用户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并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电设施工程建设。
4、设备安装与验收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完成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会同电力企业帮助用户完成试充电确认。
5、运营维护
充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
从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角度来看,笔者认为,私人充电桩的管理可完善以下内容:
(1)材料购置
用于充电桩组装和安装的材料,需满足相关规定,并由管理部门对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性能进行监督,确保充电桩本身的电气和机械性能满足安全规定。
(2) 维护和年检
投入使用的私人充电桩,应定期检查,对充电桩的状态进行监测。同时,应对充电桩执行年检制度,对于出现零部件损坏或者性能下降的充电桩,应强制其在彻底修复之前不得再次使用。
(3)强制性保险
参照我国交强险制度,笔者建议可设立“私人充电设施强制保险制”,旨在通过国家法律强制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在最大程度上为私人充电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受害方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同时设立该制度也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私人充电设施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受害方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充电设施所有权人的经济负担。
对于私人充电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已有相关法律文件作为指引,然在具体实施细则及执行层面可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更应重视和落实法律和规范的具体执行效果。
2017年两会,国家领导人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在私人充电设施的管理上,也应遵循这样的方针和策略。
笔者建议
笔者认为,可将私人充电设施的管理效果和政府工作绩效相结合。同时,为了督促私人充电设施所有权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效,可将其对具体遵守的执行效果列入其个人征信或者车辆使用权限的管理体系中,用更加立体化和全局化的管理体系来规范和引导私人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
私人充电桩对新能源汽车高度市场化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迟迟不能破局或会成为阻断更多想购买电动车准车主的鸿沟,但如果家家有桩,是否又能承载如此高负荷的供电需求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如何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车使用环境,如何遵循相关政策、将实操落地,可能仍有待探索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