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 |
  • 律师网上服务大厅
  • |
  • 刑事图书馆
  •  值班律师
  • |
  •  妙珠微信
  • |
  •  律师微博
  • |
  •  妙珠律师移动端
  • 官网首页
  • 律师网上服务大厅
  • 刑事图书馆
  • 律师智库
  • 律师执业
  • 学术科研
  • 律师实务
  • 司法行业
  •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执业 > 律师技能 > 正文

    [图]辩护律师如何向法官提交参考案例

    WWW.CQLSW.NET   2019-03-01   信息来源:无刑    作者:陈亮
    核心提示:在选定的搜索工具的搜索界面中输入罪名、时间段、审理法院、地域等关键词,从而得到搜索工具给出的相关案例列表。

    正如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无法让一个刻意回避的法官,去正视你提交的参考案例。

    当然,法官不会直接说他不愿适用这份最高院的案例,通常他会以“两个案件情况不同”、“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等诸如此类的理由予以拒绝。

    不过最高院的态度是明确的。

    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说到:“凡是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发现与指导性案例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相类似的案件,就要参照适用我们已经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否则会被二审、再审改判……今后我们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进一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增强广大法官对指导性案例重要性的认识,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要主动自觉的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

    当然,最高法的这一意见,究竟会给基层司法实践带来多大影响,尚未可知。因为可以想见,最高法案例给予办案法官的压力,远没有上级领导、办案机关的压力来的迫切与直接。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辩护律师就可以不提交参考案例了呢?当然不是。

    辩护人要提,还要提的让法官无法忽视。

    一、搜索案例

    现在搜索案例的工具有很多,比较权威、也是我们用的比较多的有“最高院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法信”、"无讼"等等。

    搜索工具不是问题,关键问题在于怎么搜?

    首先,辩护律师要设定案件的罪名,比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

    然后,在选定的搜索工具的搜索界面中输入罪名、时间段、审理法院、地域等关键词,从而得到搜索工具给出的相关案例列表。

    就像这样:

    二、搜索类似案例

    上文的操作,仅仅是得出了同罪名案件列表,但我们都知道,同罪名的案件,其案件事实往往千差万别。所以,还得在上述案例的基础上,再搜索出与你正在办理的案件相类似的案例。

    这就必需研究所办理的这件案件,归纳出这件案件的特殊性,进而总结出对应的关键词。

    比如一起涉及现货交易平台的诈骗案,可以在已搜索的诈骗案例的数据基础上,进一步输入“现货交易平台”这一关键词。

    数据库就会在已有诈骗案例的基础上,再以“现货交易平台”为筛选条件,进一步找出涉及现货交易平台的诈骗案件。

    以此类推,你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设置“最高人民法院”、“不构成”、“非法经营”等关键词,并进行页内搜索,从而得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现货交易平台引发的诈骗案件。(此处为举例,不代表实际搜索结果)

    三、制作大数据分析报告

    搜索出的案例还只是电脑上的数据,辩护人还必需将其转换成纸质材料,才能提供给法官。

    辩护人可以通过Excel表格、word文档、图表等多种方式,将搜索出来的案例转化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在报告中,辩护人要对案例名称、判决书文号、判决法院、关键内容等进行归纳。

    特别是将判决认定中与你办理案件相似或相同的事实部分、法院认定理由中可参考和借鉴部分,归纳出来,方便办案法官查阅。

    当然,案例检索报告除了制作了表格版式的外,以可以制作成下图这种文档版的。

    必需特别强调的是:辩护人千万不要将案例搜索出来后,全文打印,一股脑儿扔给法官,让法官自己去看、自己去比对。辩护人一定要对案例进行提炼和归纳,并制作成美观、简洁的材料,提交给法官。

    辩护人要多从法官的角度考虑。法官面对一大堆的材料,已经心力交瘁。辩护人在提交辩护词的同时,又提供一堆杂乱无章的案例,无疑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

    相反,一份简洁、美观的案例检索报告,才能更好地引起法官的注意,也方便法官了解案例所反映的裁判观点。

    另外,除了提交上列案例检索报告以外,为了方便法官核对和查阅,最好是在案例检索报告后,附上所提交的全部案例的原文,这样就不需要法官再去查找案例原文,节省了法官的时间。

    当然,以上只是我们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的做法,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也在不断改进。这里提出来,只是为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提出更好的方法或是改进建议,以共同推动我们刑辩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刑辩律师更应该抱团取暖,不是吗?

    延伸阅读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 国法网 / 中法网 律师业务在线办理平台 | 值班律师
  • 上一篇文章:诉辩思维的差异与转型
  • 网友评论 举报不当信息评论
    重庆律师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更多精彩在首页,点击直达
    执业关注
    刑事辩护受理
    刑事侦查辩护委托    审查起诉辩护委托
    刑事一审辩护委托    刑事二审辩护委托
    死刑复核辩护委托    刑事再审辩护委托
    诉讼仲裁代理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    房屋买卖纠纷代理
    建设工程纠纷代理    房产开发纠纷代理
    产品责任纠纷代理    网络侵权纠纷代理
    触电损害纠纷代理    铁路运输纠纷代理
    交通事故纠纷代理    人事仲裁纠纷代理
    离婚争议纠纷代理    财产损害纠纷代理
    不当竞争纠纷代理    网络域名纠纷代理
    特许经营纠纷代理    保险金融纠纷代理
    合伙企业纠纷代理    其他民事纠纷代理
    律师的甄别
    识别真假律师
    对律师的错误解读
    以什么标准判断律师是否专业
    律师的作用
    为什么需要律师
    律师表现对于胜诉到底有多大影响
    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原因
    律师为什么不给你胜诉的承诺
    如何选择律师
    聘请律师的误区
    找律师,最忌讳说这八句话
    律师不接待的十类当事人
    重庆律师收费
    重庆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你知道重庆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吗
    同样的事情,律师收费可能会不一样
    律师对刑事案件不能实行风险收费
    委托流程
    重庆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流程
    咨询律师
    重庆律师法律事务受理大厅
    重庆律师服务
    重庆律师诉讼代理法律事务中心
    重庆律师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中心
    重庆律师专项法律事务办理中心
    重庆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 CQLSW.NET 2008-2024   |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关于我们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   工信部ICP备案:渝ICP备08101889号-2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