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4月15日,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省法院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首次联席会商会。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傅晓军到会指导,省法院副院长吴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敏,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何渝,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温晖,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爱民主持。
会上,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介绍了物业纠纷治理整体工作情况,并就会议议题及物业纠纷治理实务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成都中院、自贡中院、乐山中院、南充中院围绕人民法院物业领域类型化纠纷治理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绵阳市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分别就行政部门职责、情理法融合解纷、一线调解实践等作交流分享。
会议就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1+4+N”协同共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达成共识,强调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践行,是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刻诠释,是物业纠纷从“治理难点”转化为“治理亮点”的重要契机。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在“党委领导、综治搭台、多方协同、司法兜底”的工作格局中,依托综治中心积极开展“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裁判、全程联动的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要持续凝聚多元治理合力,一方面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打通审判数据、行业监管、人民调解、检察监督之间的信息壁垒,另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区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各地“和解五法”工作室派检察官定期参与矛盾调处,将检察职能嵌入纠纷化解全链条。要加强部门协同联调,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全面落实“一警情三推送”等机制,持续加强信息互通与形势会商,对重大风险建立“一案双交”制度,提请党委政法委集中交办、销号管理,推动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职责,推动有关部门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四川普法”“法博士”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加强政策解读、以案释法,为推动社区依法治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深化协同物业纠纷治理,深入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通过系统排查、强力整改、健全机制等综合治理措施,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行业培训和正面引导,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形成守法履约、理性维权的良好行业生态和社会氛围。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以此次会商会为起点,以信息互通为纽带,真正打破治理壁垒、贯通治理链条、凝聚共治合力,在法治轨道上多元协同化解物业纠纷,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成都中院、自贡中院、乐山中院、南充中院、成都武侯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法院、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南充嘉陵法院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