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核准李某故意杀人致一死一重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由妙珠律师事务所倪世钧律师辩护,辩护意见获得采纳。

被告人李某与其姐姐因经营酒水常年闹矛盾。2024年5月,二人父亲去世,又因遗产继承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同年5月19日,李某因其姐姐未通知他参加父亲的头七祭祀,心生愤怒,遂携带尖刀找到其姐姐、姐夫,并发生争吵。在争吵中,李某用刀刺伤其姐夫左肩胛、左手臂,致其死亡,用刀刺伤其姐姐左胸等处,致其重伤二级。据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核准了该死缓判决。
本所近期辩护了两起重大杀人案,一为李某故意杀人致一死一重伤,终审获刑死缓。另一起为岳某某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一审获死刑,尚未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