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对7家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明确指向7家电商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案件办理过程中,总局查明了平台上有6.7万余家 “幽灵店铺”,均存在违法转单、使用虚假证照、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数量之大,违法程度之恶劣令人咋舌。总局认定7家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而此次监管部门处罚则突破了对法条的机械适用,采取“一店一罚、累积计算”的方式,对每一家“幽灵店铺”、每一次审核失职单独进行处罚,最终开出自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以来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最大金额罚单。这一“史上最大罚单”足以说明国家对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视,即便在“流量为王”的当下,任何人都不能只顾着利用“流量”赚取利益而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视为粪土。
此案是市场监管总局历史上管好食品安全、规范平台发展的标志性案件,体现了对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要求,根本目的是要敦促平台企业履行好法律规定的义务,建立实施好资质审核、风险监测、问题排查、快速处置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外卖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通过总局的这次雷霆整治,本文结合总局近期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谈一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合规要求。
新规对平台经营者明确提出了六大合规硬性要求:
一、组织架构:设立“食安总监”,责任到人
1. 配备食安总监:必须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未配备总监的,须指定安全员履行总监职责。
2. 个人连带: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食安工作负全责,重大决策前必须听取食安总监意见。一旦出事,个人将面临上一年度收入1-10倍的罚款。
参考法条:新规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二、准入审核:实地核查 + 数据核验(杜绝幽灵外卖)
1. 实质审查:不能仅靠上传图片审核,必须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证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严防借证、挂靠。
2. 动态核验:建立入网商户档案,至少每6个月核验一次资质,并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登记审查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参考法条:新规第十条、第十一条
三、信息公示:强制标注“无堂食”与“明厨亮灶”
1. 透明化展示:商户页面必须持续公示实体门店照片、实际地址。新规特别要求,不提供堂食的商户必须在主页和列表页显著标注“无堂食”标识。
2. 技术支持:平台需为商户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提供技术支持,并标注状态。相关视频信息需保存至少14天供监管调取。
参考法条:新规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
四、过程管控:制定《风险清单》与实地抽查
1. 清单化管理:必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点监控资质真实性、环境卫生等。
2. 重点抽查:建立智能监测机制,并定期进行实地抽查。无堂食商户和未实施明厨亮灶的商户是抽查重点对象,抽查结果需存档。
参考法条:新规第十七条、十八条
五、数据留存:订单信息保存3年
全量存证:订单信息(含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配送人、送达时间)的保存期限从通常的6个月延长至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这是未来应对监管溯源和诉讼的关键证据。
参考法条:新规第十五条
六、应急处置:联动惩戒与报告
1. 快速下架:发现商户存在无证经营、严重食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服务(关店、限流),并报告监管部门。
2. 黑名单共享:鼓励平台间共享违法商户信息,实施联合信用惩戒,防止“换个马甲再上线”。
参考法条:新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新规最值得关注的变化在于责任具体化和追责个人化。平台不能再仅做线上的资质形式审核,必须对线下实体、加工过程、配送安全进行全链条管控,且责任直接挂钩到具体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新规于2026年1月27日发布,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再结合总局4月17日对7大平台的巨额处罚,可以看出总局有意留给平台充足的过渡期,让平台利用这次整改进行彻底的改革,满足合规要求。
在接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后,7大平台均纷纷表态:坚决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守护外卖食品安全。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平台的高调表态,而应是实实在在地担负起外卖食品安全的“守门员”,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平台的真诚悔改与企业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