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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WWW.CQLSW.NET2026-05-25 10:05:53来源:国新办作者:国新办

    时 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 点:

    主 题: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嘉 宾:胡卫列 司法部副部长

    李 慧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波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

    史庆敏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人

    林 强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

    主持人:周建设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周建设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李慧女士,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女士,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人史庆敏女士,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林强先生。

    现在,请胡卫列先生作介绍。

    10:18

    司法部副部长 胡卫列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和我的同事共同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动真碰硬纠治涉企执法的突出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之后又在多个场合对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作出重要指示。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都对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

    从去年3月开始到今年3月底结束,一年时间,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着力纠治“四乱两执”问题。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紧盯乱检查。各地开展“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扫码入企”等,行政检查的总量同比下降了34%、发现问题的比例平均提高了19个百分点。紧盯乱罚款。清理违规设置与罚没收入有关的考核指标,全国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紧盯乱收费。查处违规自立项目、设立服务费等违规收费案件5900多件,退还企业13亿多元。紧盯乱查封。纠治行政乱查封案件440多件,释放资金近20亿元。紧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排查违规异地行政执法案件600多件,各地出台异地执法协作制度机制610多项。

    二是着力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专项行动始终把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建立涉企执法“联系点”等,直接听取企业意见。司法部选聘了50名各领域代表作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针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难的问题,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监督。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理念。发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清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7000多个,调整清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30多万人,清理不必要的执法事项40多万项,开展了直达基层一线的业务培训,培训执法人员120多万人次。专项行动始终强调,要严格恪守法治原则,在法治的框架内依法履职,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必须坚持最严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执法不作为等案件1700多起。同时,各地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免除罚款总计110多亿元。用严格执法彰显法治的刚性,用公正文明体现法治的温度。

    四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推动涉企检查科学化、精准化,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统一赋码形式、执法码内容、检查流程等,既给企业减负松绑,也为执法人员减负增效。协调解决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针对“饭店后厨装不装挡鼠板”“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等困扰企业和基层执法的标准适用难题,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生态环境部和应急管理部等,出台规范意见。专项行动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各地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全国上下一盘棋,形成了整体合力。我们开发上线了“专项行动工作平台”,全国各级工作专班在同一个平台上同步开展工作,无需层层传达、层层上报,既提高了效率,也减轻了基层负担。

    今天我们还同步发布8个为民办实事的案例,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产业帮扶、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这些既是企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对各地执法实践的一些好经验做法的总结,也希望供广大执法人员学习借鉴。

    总的讲,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一些企业家反映涉企执法更加规范,更有温度,发展的环境也更加稳定。专项行动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也要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当中的深入宣传报道,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规范涉企执法这项工作。同时,我们也看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过罚不当、罚而不管等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顽固性,必须强化执法监督,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持续深入推进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法治成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可靠保障。

    我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谢谢大家!

    10:19

    周建设

    谢谢胡卫列副部长的介绍,现在请大家举手提问,提问时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10:2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本次专项行动的一个重点是整治乱检查问题,现在检查频次降下来了,但也有企业反映一些具体的检查事项并没有减下来。同时,也有群众担心,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请问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10:24

    胡卫列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表达了各方面的不同关切。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日常监管方式,最重要的监管方式,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极为密切,在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性规范。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把纠治“乱检查”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探索创新了不少好的做法。比如,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中,对采用非现场、“扫码入企”等监管模式,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优化治理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河北、山西、广西等地探索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通过视频连线、在线检测、大数据分析等智慧化监测手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异常,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山东临沂、河南安阳、福建泉州、广东深圳等地积极推行分级分类检查,也就是根据经营类型、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等级的检查方式和频次,实行有差别的、针对性监管。应当说,经过一年多的系统治理,在检查频次明显下降的同时,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也有了很大提高,相关的数据前面发布时已经提到。应该说执法监管的效果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不是靠频次、而是靠精准。

    刚才您讲到的,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地方虽然检查次数减少了但事项还没有明显减少”,我们在专项行动中也注意到了。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企检查当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检查事项简单整合、减量不减负等问题时有发生。这是在改革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但是不同部门原来的检查要求并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化、优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在8个地方部署了提高行政检查的规范性、精准化的专门试点,在深入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接受检查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关于您提到的“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问题,也非常重要。在这方面,我们始终强调,规范涉企检查,规范的是乱检查、滥检查,不是要求检查越少越好,更不是不检查,而是要严格依法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坚持最严的标准,实施最有力的监管,决不能搞“走过场”、卸责式检查。这个理念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始终没有变过。专项行动期间,有关部门主动履职,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20多万件。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制发督办函6000多个、监督意见书12000多个、监督决定书1700多个,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可以说,规范检查,不仅不会放松监管,而是让监管更切实有效。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10:26

    法治日报记者

    乱罚款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在纠治乱罚款方面,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哪些举措防范办案与利益挂钩,从而遏制趋利性执法?谢谢。

    10:28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 刘波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如您刚才提到的,乱罚款是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在治理罚款方面,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比如“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等。但是在实践当中,以罚款来创收、牟利这样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这次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把治理乱罚款、趋利性执法作为重点,主要是采取了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项措施是加大乱罚款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类案不同罚,或者是随意顶格处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各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一共查处了乱罚款案件5500多件,涉案金额7.9亿元。同时,严查不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的问题,比如四川广元全面排查了2024年以来行政处罚的案卷,对案卷中将罚款纳入部门的账户而不是纳入政府财政账户的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坚决整改。

    第二项措施是加强对行政罚没异常增长的动态监测。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联合财政、审计这些部门,对罚没收入增长超过20%的地方重点进行关注。比如在云南省,对于近3年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县市区开展了专项审计;内蒙古自治区对于罚没异常增长的地区和执法部门,制发督办函100多件,逐一进行整改。

    第三项措施是清理罚没收入考核指标。在查处这些乱罚款案件的同时,各地各部门深挖这些乱罚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款和考核变相挂钩等作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清理。

    第四项措施是健全罚没收入管理的制度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罚没收入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这些问题。比如,湖南专门修订了关于非税收入的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这些问题,效果也很好。2025年湖南全省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了26.4%。再比如,浙江台州搭建了云共享仓库,由政府对涉案物资进行统一管理,消除了执法的利益驱动。这些做法就是从制度和机制上割断了执法部门和罚款利益的关联。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10:29

    九派新闻记者

    交通运输企业数量多,小微企业个体户占比高,经营活动流动分散,请问交通运输部在强化运输领域的涉企执法中,针对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10:30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 林强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谢谢您的提问。交通运输关系国计民生,服务千家万户。交通运输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在司法部的大力指导下,立足行业实际,积极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先后印发规范涉企检查的实施意见、出台涉企检查相关标准,强化部省协同、部门联动、多措并举,从四个方面努力破解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规范裁量、合规指导。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占比高,执法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的特点,我们制定了高频处罚事项裁量工作指引,严格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破解“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突出问题;我们出台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有关工作要求。同时,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禁止“一罚了之”,帮助企业防控风险、行稳致远。

    二是数据赋能,精准监管。聚焦“两客一危”车辆营运安全等重点监管领域,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利用大数据为车辆“画像”,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赋予红、黄、绿码,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既形成“无事不扰”的良好营商环境,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无处不在”的安全底线。

    三是主动服务,化解纠纷。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运行服务质效,指导基层交通执法站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联合司法部门、行业协会,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点、组建矛盾调解工作室、建立线上线下调解平台,帮助企业及时化解货损赔付、维修质量、运费拖欠等矛盾纠纷,让运输企业“轻装前行”。

    四是区域协作,协同共治。交通运输企业的经营活动流动分散,可以说是点多、线长、面广。我们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六个区域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区域间执法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结果互认,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规范执法、提升服务,永远在路上。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拓展涉企检查分级分类制度,推动“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久久为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更好地为广大运输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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